陕西一交警大队长酒驾 已被免去职务

  中新网延安3月22日电 (采访人员 高庆国)近日 , 陕西甘泉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孙某因酒后驾车 , 在延安市区中心街被民警带走 。 采访人员21日晚间从陕西省甘泉县官方获悉 , 甘泉县委决定给予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免去其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

  日前 , 关于交警在延安中心地段执法的视频传播开来 。 视频中 , 一名男子被几名交警带上警车 , 而被带走的男子被指为甘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某 。

  有知情人透露 , 事发当天中午 , 孙某和亲戚朋友在酒店吃饭时喝了酒 。 因孙某属于县管干部 , 3月19日 , 延安市交警支队将其移交至甘泉县纪委 。

  事发后 , 延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此事 。 延安市公安局纪工委、市交警支队纪委联合对此事展开调查 。

  采访人员21日晚间从甘泉县委宣传部获悉 , 接到市上移交的调查结果 , 甘泉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 , 决定给予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免去其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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