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楼盘没动工 房款退了 “电商费”迟迟不退( 六 )

维权

“电商费”被明令禁止 , 投诉却被多部门“踢皮球”

遇此情况 , 该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河南商报采访人员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 , 对方表示 , 关于房产的消费投诉 , 建议将情况反映至房管局 。

据悉 , 去年7月9日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豫建房管〔2018〕29号文) ,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电商”等合作模式 , 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 。 若有以上行为的 , 根据情节轻重 , 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暂停网签、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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