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交警靠啥受贿4246万元?

长沙一交警靠啥受贿4246万元?

背景:媒体报道 , 2010年3月至2017年11月间 , 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工作的肖某 , 运用职务便利 , 为他人“销分” , 先后1055次非法收受钟某等9名从事交通违法记录代办业务中介人员所送财物 , 共计4246万元 。

新京报发表思凝的观点:肖某作为系统操作员 , 在交通管理平台上拥有违法记录免计分、免罚款、修改错误执法数据等权限 。 正是利用这些权力 , 肖某轻点一次鼠标 , 就是一次“进钱”机会 。 长达七年时间 , 肖某上千次违规操作无人觉察;非法敛财如“脱缰的野马” , 一路所向披靡 , 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几乎处于真空状态——让人不得不怀疑 , 当地交警支队处罚中心的罚款是否这些年一直是笔“糊涂账”?对交通违章行为扣分、罚款 , 本意在引导民众遵守交通规则、震慑违法冲动 。 可一旦有人从中作梗 , 当起了掮客 , 利用“罚款权力”来赚钱 , 让处罚异化成了一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 那便走向了初衷的反面 。 当“买分卖分”“违规销分”成为潜规则 , 那罚款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也将大打折扣 。 “罚款”既是一项权力 , 更是一种需要严谨对待的责任 , 所以首先就得自我净化、防止“灯下黑” 。 一些实权部门、关键岗位 , 必须建立起严格的管理、牵制、监督制度 , 严防某些人“身在其位、不谋其政、只谋其私” 。 在权力变现的冲动面前 , 人品和自觉有时候靠不住 , 只有严密的制度才能拴住“欲望的野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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