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本报杭州3月19日电 (采访人员方敏)近日 , 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 《整改方案》明确 , 浙江将全面落实围填海严管严控政策 , 严管严控新增围填海 。 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 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 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 禁止在重点海湾、海洋自然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等地区填海 , 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实施围填海 。

  另外 , 浙江将严格规范围填海审批管理 。 严禁以促淤堤、围堤用海审批形式违法圈围海域;严禁以堤坝审批形式非法连岛;严禁以公共用海备案代替海域确权 。 《整改方案》还指出 , 根据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 , 浙江对四大类86项具体问题 , 逐一建档立案 , 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 , 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取得实质性成效 。

  浙江省政府表示 , 浙江在2020年将确保全省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 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78% , 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不低于300公里;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不少于14084平方公里;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公里;30%以上县(市、区)和开发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 重点直排海污染源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 , 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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