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收到公安确认证书 将为赵宇申请表彰( 二 )

  《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 , 见义勇为的确认 , 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 。 条例规定 , 对见义勇为人员 , 应当给予以下单项或多项表彰奖励:(一)通报嘉奖;(二)颁发奖金;(三)记功;(四)授予荣誉称号 。 其中 , 荣誉称号包括“见义勇为模范”和“见义勇为英雄” 。 “见义勇为模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予 , “见义勇为英雄”由省人民政府授予 。

  被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 , 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 。

  条例第九条还规定 , 获得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人员 , 在同等条件下 , 享有就业、升学、土地承包等方面的优先权;从事个体经营 , 生活确有困难的 , 工商行政、税务部门应当在有关费用、税款方面给予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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