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的专爱偷鸡,平均每个月偷 20 多只,获刑 1 年 4 个月

这男的专爱偷鸡,平均每个月偷 20 多只,获刑 1 年 4 个月

----这男的专爱偷鸡 , 平均每个月偷 20 多只 , 获刑 1 年 4 个月//----[ http://www.caoding.cn]

新快报讯 采访人员李红云 通讯员吴盈盈报道 养几只鸡 , 卖鸡蛋换些零花钱仍是基层很多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 , 却偏偏被贼盯上了 。 男子潘某庆 8 个月在广东恩平乡村流窜作案 7 起 , 盗窃村民的鸡 176 只 。 近日 , 恩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潘某庆有期徒刑 1 年 4 个月 , 并处罚金 2000 元 。

2018 年 1 月至 8 月期间 , 被告人潘某庆在凌晨驾驶一辆无号牌女装摩托车 , 携带手电筒、虎口钳、铁棍等工具 , 先后窜到恩平市良西镇良堂村、东成镇向阳村、下绵湖村、鹿颈村、大田镇长田村、大江坪村、迳口村盗窃村民鸡舍中的活禽鸡 , 数十户村民遭殃 。 潘某庆共盗窃 7 次 176 只 , 赃物折值人民币 16949.5 元 。

窃后 , 潘某庆将鸡运到恩平市三鸟市场出售 , 得款全部用于日常生活花光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潘某庆盗窃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且多次盗窃 ,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可以从轻处罚 。 扣押其手电筒、虎口钳、铁棍等作案工具 , 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综合被告人潘某庆的犯罪事实及情节 , 最终作出上述裁判 , 并责令被告人潘某庆退赔共人民币 16949.5 元给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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