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为老旧小区加装100部电梯( 五 )

加装电梯的服务范围内产权所有人应当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 , 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 ,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 , 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 。 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 , 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

符合加装条件的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经规划建设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 提出是否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意见 。 对于加装电梯部分超出该幢(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 , 要求申请人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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