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猥亵女店员:自称误把对方当“小姐”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男子酒后猥亵女店员:自称误把对方当“小姐” , 终审获刑一年

吉林男子康某在酒后误把生活馆女店员孙某当成足疗店“小姐” , 趁对方熟睡 , 对其进行强制猥亵 , 孙某惊醒后反抗并报了警 , 之后康某惊慌逃离现场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 , 中国裁判文书网已于2月27日公布了该起案件的二审判决书 , 吉林省长春中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一年 。

判决书显示 , 2018年5月10日凌晨 , 康某酒后想找足疗按摩店休息 , 误认为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某生活馆是足疗按摩店 , 遂进入店内 , 发现有一女子孙某在沙发上睡觉 , 随即上前采取暴力方法强行猥亵孙某 。

受到侵害后 , 孙某试图逃进旁边的屋子 , 但被康某用拳头击打在地 。 一审判决书显示 , 孙某曾拿起身旁的铁板吓唬康某 , 试图逼他离开 , 但康某丝毫不惧 , 掐住孙某脖子对孙某进行猥亵 。 孙某用铁板击打并推开康某后 , 找到手机报警 , 康某遂夺门快步离开 。 不久后 , 警察赶到现场 。

2018年10月23日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 , 判处康某有期徒刑二年 。 一审判决后 , 康某不服判决 , 提出上诉 , 请求从轻处罚 。

二审庭审中 , 康某辩称 , 自己当天和朋友喝酒到深夜 , 因为喝多了 , 他准备找个足疗店按摩 。 见一家店灯亮着 , 康某以为是足疗店 , 没看店名就开门进去了 , “沙发上躺着一个女的 , 我拿对方当足疗的‘小姐’了 , 就想亲和摸对方身体 , 我当天晚上喝了很多酒 。 ”

对于案件的量刑情况 , 二审时 ,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 鉴于康某家属在二审期间与孙某达成谅解协议 , 孙某表示不追究康某的责任 , 并请求对康某从轻处罚 , 二审法院可以依法对康某从轻处罚 。

长春中院于2019年2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 , 撤销原审判决 , 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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