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组织体系 促进依法全面履职——北京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 二 )

北京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适应不同改革任务作出不同调整 , 按照检察工作规律科学部署推进步骤 , 符合上级改革要求的同时 , 也突出了北京特色 。

--改革历经“三阶段” , 分别为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的模拟运行阶段、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的过渡阶段以及2019年3月起的正式实施阶段 。 在此过程中 , 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专业化方向 , 实行职能适当分离 , 机构合理分工;坚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全市三级院均设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的同时 , 构建强制措施检察工作体系 , 从源头上防范可能出现的弊端 。

--调编、建组、设部“三步走” , 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 。 此次内设机构改革充分体现了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要求 。 调编是为了适应北京城市发展需要 , 即按实际情况对各院各条线编制及检察官员额配置进行必要调整;建组是以检察官办案组为基础配置检察职能 , 坚持专业化根本方向;设部是确定内设机构数量和各部门设置职能 , 使前期的改革成果得以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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