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怕被“卖猪仔” 合同如何签才有保障?
支招
羊城晚报讯 采访人员吴珊、通讯员穗文广旅宣报道:旅游合同该如何看?丝绸店到底算购物点还是景点?15日 ,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举办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 旅游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资深律师等就旅游投诉、咨询等常见问题为市民答疑解惑 。
不少市民对于旅游合同的签订有疑惑 。 市民陈阿姨表示 , 近几年越来越多人了解到报名跟团游要签订旅游合同 , 不过 , 合同条款通常很多 , 到底哪些信息要特别注意呢?
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卫华表示 , 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表是游客维权的重要证据 , 报团时要签订并妥善保管 。 “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对地接社的说明 。 ”肖卫华表示 , 根据法律规定 , 旅游合同中不仅要明确组团社信息还要注明地接社信息 。 如果合同中未出现地接社信息 , 依据法律规定可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据悉 , 跟团游易出现“卖猪仔”:消费者报名时是组团社收客 , 到了目的地就被“卖”给地接社 , 如果合同未写明具体地接社的名字 , 消费者遇到问题就会很麻烦 。
旅行中的购物问题仍是市民关注的重点 。 有市民投诉称 , 市面上部分一日游项目购物点多、停留时间长 。 还有市民说 , 旅游景点与购物点有时难区分 , 如一些特产店听起来像历史文化景点 , 实际却让游客购物 。 对此 , 肖卫华表示 , 消费者要特别留意旅游行程表中具体安排 。 “行程表里不仅要注明购物点名称 , 还要规定停留时间 。 比如 , 注明为30分钟 , 结果停留了一个小时 , 那么就可能存在违约情况 。 消费者要保管好相关文字、录音等以备举证” 。
针对购物点变身景点的问题 , 肖卫华认为并不难判断 。 一方面 , 购物点通常不包括文化或者娱乐成分 , 另一方面 , 可以参考当地人的认知 。 比如丝绸店 , 如果该店主要介绍丝绸历史文化 , 仅涉及很少的购物行程 , 那么可认为是景点;如果一进去就是商场 , 没有任何历史文化介绍 , 就是购物点 。
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今年为广州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 , 该局将推出多项措施大力提升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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