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件代表议案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建议降低刑责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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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件代表议案关注未成年人保护 建议降低刑责年龄

  3月13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91件。

  采访人员注意到,其中有多件议案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包括关于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的议案,关于制定校园安全法、反校园暴力法等的议案,还有十多件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等31名代表提出了“关于调整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不合时宜内容的议案”,其中建议,将我国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限降低到12周岁;同时调整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2周岁到14周岁,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相应地调整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严重罪行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同时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规定了训诫、责令严加管教、政府收容教养等处理方法。

  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议案建议,在此处应增加一款规定:对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可依照更高年龄段承担责任、进行处理。

  有关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话题上了微博热搜,两天的浏览量已经达3.4亿次。“大家对这个话题的关注超出了我的预期。提出这个议案,是因为生活中、网络中,我接触的老师和校长、一些派出所干警、家长对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有很多思考。”刘希娅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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