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布6起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3月14日 ,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6起2018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 据了解 , 2018年度 , 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8024起 。

  案例一: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栾城店销售假药案

  经查 , 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栾城店出售的“硫酸氢氯吡格雷片”“阿司匹林肠溶片”“瑞舒伐他汀钙片”三种药品均为假冒产品 。 栾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给予从重行政处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罚款7342元;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 同时 , 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 , 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

  案例二:某公司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保健食品案

  经查 , 石家庄某有限公司经销的保健食品“易德安牌易德胶囊”为假冒产品 , 且含有国家规定不得检出的“西地那非”成分 。 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

  案例三: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 , 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多种该公司自行印制的宣传手册和宣传页中 , 使用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宣传用语 , 误导消费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该广告 , 并处罚款60万元 。

  案例四:某公司生产的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掺假案

  经查 , 石家庄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90箱植物蛋白饮料核桃露(乳)检出大豆源和花生源成分 , 已全部销售 , 涉案金额9440元,违法所得1180元 。 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80元、罚款86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五:某酒店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案

  经查 , 石家庄某酒店销售的44公斤加拿大进口牛肉制品无检验检疫证明 , 包装标签为英文 , 无中文标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酒店做出没收违法经营的44公斤牛肉、罚款125000元的行政处罚 。

  案例六: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经查 , 裕华区某食品店通过赠送有机大米和组织短途旅游等方式组织消费者参加健康讲座 , 在讲座中宣传其经销的“苦瓜姜黄压片糖果”等保健食品具有提高人体免疫力、防治疾病的功能和功效 , 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 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 并处罚款22万元 。 (采访人员 李惺 刘文静 李华绚 通讯员 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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