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真相是……

  近日

  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4月1日起独生子女

  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之间各大网络平台都在热传 。

  文章称:

  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 ,

  却无法100%继承

  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 ,

  真是如此吗?

  相信你就上当了!

   网传“4月1日新政策”不实

  首先 , 文章中说的 , 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 , 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 , 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

  案例中 , 小丽(化名)是父母的独生女儿 , 父亲十年前去世 , 母亲今年刚过世 , 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

  父母都过世后 , 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 咨询律师才发现 , 按照法律规定 , 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 , 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 , 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 , 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

  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 。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 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

  所以说 , 父母去世 , 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 , 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 , 该怎么做?

  其实 , 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 , 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 , 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

  其实 ,

  如果担心将来遗产出问题 ,

  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 。

  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

  立遗嘱是“触霉头”的事 ,

  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增多 ,

  在立遗嘱者中

  已经出现了80、90后的身影 。

   专家建议: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法律专家建议 , 这4类人最好尽早订立遗嘱:

  1.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 , 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 , 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

  2.财产较多的人 , 比如企业家 。

  3.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 , 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

  4.老年人 , 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 。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究竟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呢?

  遗嘱的类型

  根据继承法规定 , 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 签名 , 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由其中一人代书 , 注明年、月、日 , 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 ,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危急情况解除后 ,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 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谁不能当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 , 无行为能力人 , 限制行为能力人 , 继承人 , 受遗赠人 ,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

  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 , 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 , 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 。 没有公证遗嘱 , 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 , 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

  赶快扩散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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