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乡镇事业编人员难有大变动!( 二 )

1、充分下放派驻机构 。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 , 推动社会经济治理重心下移 , 各地都按照宜放则放的原则 , 要求把原属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 , 尽可能下放乡镇并与有关机构进行资源整合 , 进一步强化乡镇对事业站所的管理 。

2、归并七站八所 。 全面整合优化乡镇事业站所 , 归并相近职能的事业机构 , 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 , 统筹各类编制资源 , 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 。 部分只有机构没有人员的机构 , 以及职能弱化或将不存在的机构 , 如计生站 , 将被撤销 , 人员归并入综合服务机构如社会发展事务中心统筹使用 。

3、全面清退执法机构临聘人员 。 探索在乡镇综合执法平台基础上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 , 因地制宜归并执法机构和人员 , 锁定编制底数 , 暂时保持现状不变 , 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 。 同时 , 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 , 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