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败诉后在网上办案平台留言诽谤法官 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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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买房税费纠纷诉请被驳回 , 原告陈某在网上案件办理平台上留言辱骂被告、法院和法官——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13日从宁波余姚法院获悉 , 陈某已因侮辱、诽谤司法工作人员被处司法拘留15日 。

2016年10月 , 原告陈某向某房地产公司全款购买一套预售房 。 2018年5月 , 国家税收政策调整 , 将原11%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 , 原告认为其支付的房款中包含按11%缴纳的增值税款 , 于今年1月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被告退还代为多收的1%增值税8400余元 。

立案起 , 陈某一直通过“移动微法院”参与诉讼 。 “移动微法院”是浙江法院系统的网上案件办理平台 , 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平台后可进行立案、查询、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等 。

法院审理认为 , 原被告在购房合同中约定计价方式为建筑面积*单价 , 增值税政策调整不影响总价 , 于2月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 判决后 , 陈某在“移动微法院”案件庭审版块针对法院和法官多次发表粗俗、恶毒的侮辱性语言 。

在此前的审理期间 , 陈某曾在“移动微法院”案件庭审版块留言 , 辱骂被告 , 称被告“是没有道德没有规矩的流氓公司” , 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其送达《告知书》以示警告 , 强调“移动微法院”是“掌上法庭” , 并告知发表侮辱性言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因陈某明知“移动微法院”是法院的掌上法庭 , 在法官明确告知法律后果的情况下仍发表恶毒语言文字对法院、法官多次辱骂 , 余姚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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