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起诉“三只松鼠”:广告宣传语涉嫌虚假宣传( 二 )

  王先生认为 ,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布上述夸大的、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内容 , 诱使他做出了购买三只松鼠产品的错误意思表示 ,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 , 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三只松鼠公司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 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 应承担连带责任 。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答辩表示 , 该公司在网络上“全网零食销量第一”和“六冠王”的宣传上标有星号 , 在下方注释了“数据来源于2018年生意参谋统计 , 全网是指天猫和淘宝网” , 三只松鼠公司认为上述数据来源真实 , 因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答辩称 , 该公司已经履行了平台义务 , 该公司并不是适格的被告主体 。

  在双方当庭出具证据后 , 涉及到质证问题 , 法官宣布休庭 , 择期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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