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花数万元报班考倒数第一 培训学校担二分责任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花数万元报班 , 孩子考倒数第一!家长起诉 , 法院判学生承担八分责任!)

  为了提高孩子的成绩 , 不少家长会选择给孩子报培训班 , 但报了班后 , 就一定有效果吗?如果适得其反 , 报班的钱能要回吗?

  不久前 , 我省南阳市就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儿 , 家长和培训机构还因此闹到了法院 。

  花费2.8万元补习 , 结果孩子考了倒数第一

  小宋是南阳市某初中学生 , 因其学习基础较差 , 其父宋先生经过考察 , 决定在南阳市某教育培训学校让儿子上“一对一”进行补习 。

  经双方协商 , 议定由该学校对小宋的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进行“一对一”培训 , 每课时40分钟 , 每课时90元 。

  随后 , 小宋在2015年7月15日至11月7日期间接受了该学校的培训 。 宋先生为儿子小宋交培训费四次 , 共计2.8万元 。 但从当年10月15日起 , 宋先生欠付培训费 , 至当年11月7日 , 共拖欠培训费7875元 。

  培训学校多次催要 , 宋先生拖欠不付 , 培训学校为此提起诉讼 。

  令培训学校没有想到的是 , 宋先生在知道自己的儿子成了被告后 , 反过头又把学校给告了 , 不仅不交剩余的学费 , 还要求学校退还已交的2.8万元 。

  宋先生的理由是 , 培训学校仅仅是一家提供短期培训的教育机构 , 不具有全日制办学资质 , 校长没有教师资格证 , 学校没有收费许可证 。 培训学校夸大自家办学资质及师资力量 , 承诺培训教育效果 , 保证小宋考上南阳市内高中 , 但实际上该校没有完全履行培训管理义务 , 以至于小宋的学业被耽误 , 学习成绩不进反退 , 退至班级倒数第一 , 未能达到培训教育目的 。

  因此他提起反诉 , 请求判令培训学校返还培训费2.8万元 。

  法院驳回退费请求 , 判决双方二八担责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审理认为 , 宋先生将儿子送入培训学校接受培训并按双方约定交培训费 , 说明双方达成了教育培训口头契约 , 并自愿履行 。 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 , 培训学校的权益应予支持和保护 。

  但培训学校感觉学生在本校学习效果达不到预期的情况下 , 应果断中断学生在此的学习 , 而不应以家长只要交费、学生学不学自便的态度去对待学生的成长和教育 , 这是极不负责任的教育态度 。 因此 , 原被告双方纠纷的实质是教育质量的纠纷 。

  结合本案情况 , 学校与学生按二八分担责任为宜 , 小宋承担八分责任 , 培训学校承担二分责任 。

  按照此归责原则 , 小宋共接受424.5个课时的培训 , 减去有异议的10个课时 , 共414.5个课时 , 减去已交的2.8万元 , 小宋应补交培训费1844元 。

  最后法院判决宋先生父子向培训学校支付1844元培训费 , 驳回教育培训学校其他本诉请求 , 驳回宋先生父子的其他反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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