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黑校车”严重超载 两名司机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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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黑校车”严重超载 两名司机犯危险驾驶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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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 顺德区检察院供图

3月7日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处获悉 , 两辆“黑校车”因严重超载 , 且均属于非营运车辆 , 未取得校巴资格证 , 涉事2名司机犯危险驾驶罪 , 均被判拘役两个月 , 其中一人处罚金2000元 , 另一人处罚金3000元 。

2018年11月 , 就托管机构接送车严重超载问题 , 佛山电视台做了专题报道 。 该报道显示 , 交警在同年11月6日下午的行动中 , 共查处三辆超载小客车 , 民警依法暂扣车辆 , 对三名驾驶员各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

顺德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说 , 该报道引起了检方关注 , 托管机构的接送车超载 , 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 于是该院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

经调查 , 2018年11月6日下午 , 顺德区容桂某甲补习社委派犯罪嫌疑人郭某(非补习社员工)前往容桂某小学接载放学的小学生前往该补习社 。 郭某驾驶自有小型普通客车 , 搭载19名小学生放学返回该补习班时 , 行至顺德区容桂街道大塘坑路五巷路口对开路段被公安人员查获 。 经查 , 郭某所使用的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6人 , 实际载20人 , 其中19人为小学生;该车为非营运车辆 , 未取得校巴资格证;某甲补习班也未依法领取办学许可 。

同天 , 容桂某乙补习社委派员工(负责后勤及采购、司机等工作)犯罪嫌疑人关某前往容桂某小学接载放学的小学生前往该补习社 。 关某驾驶补习社安排的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补习社负责人) , 搭载17名小学生放学返回该补习班时 , 行至顺德区容桂街道新展路容里书院对开路段被公安人员查获 。 经查 , 关某所使用的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9人 , 实际载18人 , 其中17人为小学生;该车为非营运车辆 , 未取得校巴资格证;某乙补习班也未依法领取办学许可 。

顺德区检察院表示 , 就郭某、关某驾驶非营运车辆超载接送小学生案件 , 该院向顺德区公安局了解情况发现 , 公安机关仅对上述案件先期作出行政处罚 , 未及时作进一步处理 。 该院依法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和理由后 , 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 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 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 经审查 , 该院于2019年2月26日依法分别对郭某、关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提起公诉 。

3月7日 , 该案在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 。 顺德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 , 上述两人均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 其中一人处罚金2000元 , 另一人处罚金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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