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基层法院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 群众纠纷多元化解( 三 )

采访人员在诉讼服务大厅看到 , 当事人来到法院 , 首先采取预立案登记程序 , 首先填写一份“诉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多元化调解承诺书” , 双方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 , 由法院主持先行调解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调解成功即制作协议书 , 不进入诉讼程序;调解不成才会立案走诉讼程序 。

此外 , 为预防潜在矛盾激化 , 皇姑法院在网上设立了视频调解室 , 开通了“答疑与调解平台” , 6名资深法官24小时全天候开展网上咨询和视频调解 。

沈阳市皇姑区法院院长张立斌表示 , 坚持矛盾就地解决 , 是“枫桥经验”的精髓 。 法院要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 就要真正理解群众利益无小事 , 竭尽所能、合法合规地为群众解决问题 。 皇姑区党委对多元化解工作非常重视 , 专门出台《皇姑区关于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 , 每年都要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部署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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