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健身中心突然倒闭 两千多名消费者退卡难( 二 )

那么,这两千多名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江苏瀛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金林建议,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健身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开办健身房为幌子,骗取消费者支付预付费后卷钱逃跑的,该行为即涉嫌构成诈骗罪。

徐金林分析指出,如果该经营者当初就是为了开办健身房,只不过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倒闭,经营者应该对售出的预付费卡作出适当的安排。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未事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洪女士等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健身卡内相应余额,并以经营者欺诈为由,主张三倍赔偿。只要法院合法送达,被告是否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目前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已要求盐都区商务局具体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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