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发布实施( 三 )

  为做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具体实施工作 , 证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 与《注册管理办法》一并发布 。 上交所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6项配套业务规则做了修改完善 , 主要涉及上市条件、审核标准、询价方式、股份减持制度、持续督导等方面 。

  中国结算对证券登记规则做了适应性修订 , 并对科创板股票股份登记制定了相应细则 。

  下一步 , 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方面工作 , 落实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 。

  同时 , 证监会发布的新闻发言人答采访人员问表示 ,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 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 , 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 。 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 , 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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