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提前15天 发现火情可拨打12119

  东北网3月1日讯(采访人员 张璐)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 , 近日 , 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 将2019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提前15天 。

  2019年全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3月1日至6月15日 , 其中4月20日至5月20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15日 , 其中10月1日至10月30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 根据实际情况 , 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调整森林草原防火期和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 北部林区(大小兴安岭林区)可视情况规定夏季森林防火期 。

  森林防火期内 , 在森林防火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烧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野外用火行为 。 在林区草原要道和景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 , 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 , 坚决把火种防控在山下林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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