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男子出售3.5万余条公民信息被判刑

近日 , 男子李某在从事网站推广工作期间 , 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了大量公民信息 。 面对手中的数据 , 李某起了贪心 , 将包括企业名称、法人情况、法人代表个人电话号码在内的各类信息保存至个人电脑 , 多次通过QQ交换、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三万五千余条 , 获利500元 。

李某的行为引起了公安网警的注意 , 最终被抓获归案 。 经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快报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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