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过度身亡 酒友担责赔偿

湖南省道县道江镇的张青(化名)在与8位酒友喝酒时 , 饮酒过度 , 不治身亡 , 张青之妻与9人因赔偿产生纠纷引起诉讼 。 日前 ,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 与张青一同饮酒的9名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 共赔偿死者家属各种损失的40%计30.2万余元 。

张青生前与吴某、何某较要好 。 2018年10月6日张青听说何某搬新屋 , 便与吴某一起到何某家“暧伙”祝贺 , 与另外8位酒友一同在何某家中饮酒 , 席间推杯换盏至晚上10点许 。 张青酒醉 , 何某、吴某用车将张青送至家中后 , 其妻发现张青已呼吸微弱 , “120”急救车赶到后 , 已停止呼吸 , 不治身亡 。 经法医检验 , 张青系醉酒后吸入性窒息死亡 。

法院审理认为 , 张青明知饮酒过量可能导致损伤身体的后果 , 仍饮酒无度 , 对其死亡后果 , 应承担主要责任 。 饮酒时 , 9被告应劝酒适当;发现张青饮酒过量 , 应当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 。 但9被告忽视对其采取必要的照料和救济措施 , 致其吸入性窒息死亡 ,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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