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须预缴20年垃圾费 检察建议叫停违法收费( 三 )

这份文件全称是《丹阳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 文内规定:新开发的商品住宅房 , 按每月每户5元的标准 , 预收20年的城镇垃圾处理费 。

检察建议有效推动违法收费被取消

肖玮在发布会上说 , 检察建议能有效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 。

她举例道 , 如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发现 , 《丹阳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关于“新开发住宅按5元/户标准统一预收20年城镇垃圾处理费 , 城镇垃圾处理费计入商品房销售代办费用”的规定 , 违反了江苏省出台的上位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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