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四川城镇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 配偶子女父母都能共用了!( 二 )

  1. 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含定点药店)、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 。

  2. 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 。

  3. 在统筹地区内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险、长期照护保险等由政府开展的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费用 。

也就是说 , 只要你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 , 以后 , 父母妻儿 , 包括公婆岳父母 , 都能使用你的个人账户金额来刷门诊、住院、健康体检等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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