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要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新华社沈阳2月22日电(采访人员王莹)辽宁省教育厅联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 要求全省各中小学校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 满足学生和家长的不同需求 。

  通知提出 ,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采用以学校为主 , 社会参与、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方式 , 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 , 具体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应在学校公示栏中公布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时间为:一至六年级不晚于17:30 , 七至八年级不晚于18:00 , 九年级不晚于19:30 。

  对于开展课后服务产生费用的问题 , 通知指出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 提倡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采购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的补助 。 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学校 , 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 , 每月每生收费不得高于200元 。 家庭困难学生免费参加校内课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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