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好“开学第一课” 全省加大校车安全隐患排查( 二 )

  加强警示提示和违法曝光 。 各地交警部门加大对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安全警示提示 , 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电视游走字幕、广播电台播报、“双微”平台等方式发布恶劣天气、学校周边路况、搭乘正规校车等出行提示 , 公布“黑校车”、超员运载学生等违法行为的举报途径;协调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单位集中曝光一批危害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典型违法案例 , 宣传“黑校车”安全隐患 , 教育学生如何辨别非法营运、超员车辆和“黑校车” , 警示提示学生家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针对城乡未成年人参与交通的特点采取不同途径和手段开展提示警示宣传活动 。 城市地区利用警营、社区、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交通安全体验公园等场所和“双微”平台、报纸电视专栏等媒介 , 开展交通安全讲座、文艺演出、交通体验、走进直播间、青少年交通安全专题权威发布等活动 , 鼓励学生养成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农村地区通过交通安全微信群、农村交通安全文化墙、交通安全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途径和村镇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 集中曝光和宣传农村易发生的农用车非法载人、黑校车和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人货混载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和严重危害性 , 增强农村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 加大校车安全隐患排查 。 各地交警部门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参加不少于2天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学习 , 强化职业道德 , 增强责任意识 。 公安交管、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 , 在开学前对所有在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排查 , 对未按规定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接送车辆要一律取缔 , 并督促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校车许可;对非法接送学生的报废车、农用车、非法改装车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 对不具备校车驾驶人资质的驾驶人要坚决清退 。 对校址设在公路、城市主、次干道边的学校 , 尽快完善学校门前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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