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票标准该改了( 二 )

  依据《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相关规定 , 所有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公民)在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及参与旅游活动中有权平等享受票价优惠 , 不应受身高影响 。

  若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 , 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 , 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 , 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 , 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 。

  按照身高制定儿童票优惠政策 , 最初是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身份证 , 难以证明身份 , 但2004年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 , 公民一出生便可以办理身份证 , 该问题已不存在 。 就算不方便办理身份证 , 拿着户口本 , 也可以证明孩子年龄 。 然而 , 很多行业为了逐利 , 或者图方便 , 仍一直沿用身高标准 , 并且以行规惯例、法律法规不明确等为理由拒绝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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