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对“辅警被撞身亡案”嫌疑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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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对“辅警被撞身亡案”嫌疑人提起公诉

本文标题:市检察院对“辅警被撞身亡案”嫌疑人提起公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重磅!市检察院依法对“辅警被撞身亡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刚刚,采访人员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案件,终于有了新消息: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的来龙去脉。2018年8月1日,苏州市吴门桥派出所辅警被酒驾者撞击身亡的事件在网上迅速传开。8月9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被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2018年11月6日,该案转至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市检察院对“辅警被撞身亡案”嫌疑人提起公诉

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8月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周某某大量饮酒后至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盘门路苏纶场的某汗蒸店洗浴,期间无故使用拳头击打服务员刘某面部,致刘某受伤。随后,周某某无证驾驶悬挂他人临时车牌“苏XXXXXX”的黑色轿车,企图从苏纶场停车场禁行区域驶出遭阻后,驾车将保安陈某撞倒并逃逸。

后周某某沿盘门路南侧由东向西逆向高速行驶至裕棠桥路段时,与正常行驶的苏XXXXX警二轮警用摩托车相撞,致驾驶摩托车的公安人员张福林当场死亡,警用摩托车损毁。

后周某某继续逆向高速行驶逃逸,至盘门路、盘胥路路口时,又与王某驾驶的苏XXXXXX轿车相撞,造成正常行驶的该轿车右侧车头严重损坏。后周某某继续驾车逃逸,途径盘蠡路、吴中西路路口,又从东环路、葑谊街路口驶入东环快速路,以平均122.7公里/小时的速度继续行驶约13.7公里后至苏州市相城区齐门北大街。后周某某在齐门北大街某小区门口无故驾车拦截任某驾驶的苏EXXXXL轿车,并持金属车牌击打任某手腕、头部,致任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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