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网约护士”通过无资质App接私活?( 七 )

第三方平台擅自从事网约护士服务涉嫌非法执业

国家卫健委2月12号发布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了“互联网+护理服务”提供主体 , 是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所确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且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实体医疗机构 , 这些机构可以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 , 派出本机构注册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 显然 , 这种第三方平台作为服务提供主体 , 护士以个人身份注册接单的行为 , 是不符合卫健委发布的要求的 。 那么在法律层面 , 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第三方平台擅自从事网约护士服务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 , 涉嫌非法执业 , 因为它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不能开展诊疗活动 , 卫健委可以对其依法取缔和进行处罚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告诉中国之声采访人员:“从目前看 , 包括《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都没有规定可以在非医疗机构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上注册 , 也没有规定你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对患者提供服务 , 他必须得在他注册的医院作为执业地点提供服务 。 如果这个医院有了远程系统了 , 通过医院的APP让你去社区里面提供服务 , 那这是合法的 。 直接在第三方没有执业许可证的机构里面入驻 , 以个人名义去接单 , 护士也违反了《护士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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