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更多金融资源将进入小微企业、三农领域( 二 )

  《指导意见》对此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回归担保主业 , 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运作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 , 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 , 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 , 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 二是聚焦支小支农 , 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严格控制闲置资金运作规模和风险 , 压缩大中型企业担保业务 , 逐步将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提高到80%以上 , 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 三是切实降费让利 , 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不高于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 , 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 , 收费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5% , 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 , 收费不高于承担风险责任的0.3% , 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 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 。

  专家表示 , 随着政策的贯彻落实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呈现出更加明确的分化发展格局 。 更多金融资源将进入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 , 将更好地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在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中发挥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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