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个税零申报不影响纳税记录连续性( 三 )

  昨日 ,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个税抵扣后零纳税影响购房购车资格”作出正式回应 , 称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 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 , 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 , 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也就是说 , 即便是零申报 , 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

  北青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在办理积分落户以及工作居住证等事项时 , 纳税的数额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 非京籍人员要申请工作居住证 , 必须报送的材料就包括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税完税证 。 以朝阳区为例 , 目前该区标准是每月个税缴纳金额达到150元 。 在某传媒企业工作的陈先生表示 , 他每月的纳税金额本来就不多 , 申报抵扣之后 , 纳税金额很容易就低于150元 , 两年前办的工作居住证已经快到期了 , 现在很担心下次续办会受到影响 。 对于这一人群的担忧 , 目前税务部门尚未发布相关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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