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车问题 男子用弹弓射公交车被判刑

因为行车问题 , 男子王强(化名)用弹弓及螺母射击正在行驶的公交车 , 致使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及前脸损坏、公交车上40余名乘客受惊慌忙下车 。 近日 , 法院以王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二年 。

根据指控 , 2018年7月 , 王强在北京某公交站附近 , 因行车问题用弹弓及螺母射击正在行驶的某路公交车 , 导致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及前脸损坏、公交车上40余名乘客受惊慌忙下车 。 经估损 , 公交车受损价值人民币2400余元 。

公诉机关认为 , 王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强具有自首情节 , 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强赔偿并取得谅解 , 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据了解 , 王强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 表示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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