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目标是3年后利用率达到80%( 三 )

宁波市将积极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扶持采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两种方式 。

政策扶持包括税收优惠、土地利用、产品推广、科研支撑和环保支持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建筑垃圾开展资源化利用的企业 , 可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 土地利用方面 , 各区县(市)在落实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生产用地时 , 可采用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 。 产品推广上 , 建筑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占同种类产品的比例不得低于30%;市政、园林建设工程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占同种类产品的比例不得低于50% 。 科研支撑上 , 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研发、应用等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优先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 。 环保支持方面 , 逐渐减少建筑渣土海洋倾倒比例 , 通过兴建生态公园、植物园、开采矿山填埋等手段增加建筑渣土利用比例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可享受新建或技改项目投资补助 。 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在向属地财政部门报送申请补助前 , 相关资料需通过当地住建、经信部门审核 。 企业应提供的资料包括近三个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台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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