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8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386万人( 三 )

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上年 。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60元 , 比上年增加996元 , 名义增长10.7% , 比全国农村增速快1.9个百分点 , 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快于全国农村增速 。 8个片区增速快于上年 , 分别是:四省藏区、燕山-太行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六盘山区、大别山区、吕梁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 。

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来源 。 从收入来源来看 , 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627元 , 比上年增加417元 , 增长13.0% , 增速比全国农村高3.9个百分点 , 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0% , 比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2719元 , 比上年增加394元 , 增长17.0% , 增速比全国农村高4.8个百分点 , 对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增收贡献率为39.7% , 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3888元 , 比上年增加165元 , 增长4.4%;人均财产净收入137元 , 比上年增加18元 , 增长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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