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财政部联手为科研人员“减负”( 二 )

  《通知》指出 , 要精简过程检查 , 实施周期3年以下的项目 , 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前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 , 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检查 , 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

  简化预算编制要求、扩大承担单位预算调剂权限、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 , 《通知》在切实为科研人员“减负”的同时 , 不忘加油给力——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 。 科研项目申报期间 , 以科研人员提出的技术路线为主进行论证;科研项目实施期间 , 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 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

  《通知》还强调 , 加强科学伦理审查和监管 。 有关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须恪守科学道德 ,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 相关单位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 , 须对相关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相关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 。 (采访人员 刘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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