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新办案方式一年纠正8件有瑕疵刑案

  新华社沈阳2月12日电(采访人员范春生)去年以来 , 辽宁省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创新办案方式 , 首次推出公开审查听证制度 ,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到纠防冤错案件环节 。 到目前 , 通过公开审查听证方式已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9件 , 8件存有瑕疵的案件得到纠正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柳忠清介绍 , 作为刑事申诉检察部门 , 就是办理司法程序终结之后 , 当事人对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不服或是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 , 因而进行申诉的案件 。 对于刑事申诉检察官来说 , 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法院公正审案 。

  “一件案件的受理 , 是从接过申诉人递交的一纸申诉书开始的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处长赵冰说 , 每一份申诉书的背后 , 都可能是一个悲伤的往事 , 一份怨闷的情绪 , 比如我们办理的刘某交通肇事案 。 2011年 , 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苏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 , 造成苏某伤重不治身亡 , 刘某逃逸 。 后基层检察机关做出对刘某不起诉的决定 。 苏某的女儿不服 , 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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