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接受单位和个人反映情况( 五 )

1.在公示期内 , 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 , 向江门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 , 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 , 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 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

2.公示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止 。

3.受理单位: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地 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

邮政编码:52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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