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构建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责任体系

  中科院构建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责任体系

  科技日报讯 (采访人员李大庆)日前 , 中科院党组发布《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就构建责任体系、强化流程管理、教育先行、严肃查处科研不端行为等作出具体安排 。

  中科院党组强调 ,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 。 中科院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要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 , 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 , 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 , 坚持教育、预防与惩治并举 , 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 ,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 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 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 。

  一是厘清责任 , 构建责任体系 。 《办法》确立了院、分院、院属单位三级科研诚信管理体系 。 全院科研诚信建设的责任主体是院科研道德委员会 , 院机关有关部门是分管学科领域和科研计划等科研活动诚信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分院是统筹协调本地区院属单位科研诚信建设的责任主体 , 成立分院科研道德建设督导委员会;院属各单位是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 , 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 中科院学部要强化对院士的科研诚信要求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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