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17种抗癌药入医保后减轻药费负担超75%( 二 )

  2018年 , 国家医保局将17种谈判抗癌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 , 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

  数据显示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 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按谈判价格采购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总量约为184万粒(片/支) , 采购总金额5.62亿元 , 与谈判前价格相比节省采购费用9.18亿元 , 累计报销人次4.46万人次 , 报销金额2.56亿元 , 医保报销后费用负担降低超过75% 。

  除2018年新上市的4种药品(阿扎胞苷、安罗替尼、塞瑞替尼、伊沙佐米)无对比数据外 , 其余13种药品采购量约为156万(粒/片/支) , 比2017年同时段(61万粒/片/支)增加155.4% , 即国家谈判后全国用药量是去年同期的2.5倍 , 说明有大量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

  全国各省市上报数据显示 , 自政策落地以来报销人次和金额普遍增加 , 但呈现不平衡的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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