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志尧交通肇事案三大焦点问题解读(12)

  2011年6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认定醉驾者王某犯有危险驾驶罪 , 但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 这是实行醉驾入刑后 , 经媒体公开报道的首例“醉驾免刑”案件 。

  《法制日报》采访人员从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的11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看到 , 紧随毛志尧之后 , 是陇西县永吉初级中学教师赵文奎醉酒驾驶案 。 赵文奎2018年3月醉酒驾驶机动车 , 被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直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 但犯罪情节轻微 , 不予起诉” 。

  醉驾超速并致人死亡

  免予刑事处罚不合理

  毛志尧交通肇事案的一审判决书至今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 案号为(2017)甘1122刑初4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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