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协调小组:形成追逃追赃工作链条和责任链条( 四 )

  河南发挥各级追逃办的组织协调职能 , 统筹好各相关单位的作用 。 落实监察法的要求 , 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支持配合 , 切实履行职责 , 密切配合、有序推进 , 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

  云南省成立了由省纪委监委牵头 , 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等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 制定并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 , 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 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部门、每一名责任人 。

  福建把追逃防逃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 切实压紧压实各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 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追逃与追赃并重 , 全面推进密网、扩网、拦网、围网、收网“五大攻坚战” , 形成了追逃追赃完整的工作链条和责任链条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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