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跑偏后职工上行下效 县文联被“一锅端”( 五 )

  福利来源 , 除天柱县文联刊物印刷经费每年预算十万元之外 , 还有县内私营企业和相关单位赞助县文联征文活动费用 。

  同时 , 陶通坪以经费紧张为由 , 到部分县直部门“化缘” , 得到部分资金 。 扣除税款12645元、其他开支52165元和结余16658元(由财务人员罗政保管) , 上述渠道获得的397540元 , 被陶通坪、吴玉贞、罗政三人共同私分 。 其中 , 陶通坪个人分得140580元 , 吴玉贞个人分得116380元 , 罗政个人分得140580元 , 其余款项18940元被发放给县文联的其余干部 。

  陶通坪、吴玉贞、罗政三人心存侥幸 , 在干部福利上动歪脑筋 。 如此“福利” , 实则“腐利” , 违反了党纪国法 , 破坏了社会公平 , 影响的是党的形象 。

  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 , 陶通坪、吴玉贞、罗政积极配合组织调查 , 如实供述纪检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事实 , 真诚悔过 , 积极退赃 , 上缴违纪所得 。 天柱县纪委监委综合考虑问题性质、程度和影响等因素 , 采取了不同的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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