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出台支持民营经济“二十八条”( 三 )

值得一提的是 , 该区积极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 鼓励企业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 ,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 , 被评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 , 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 对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的 , 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

力争新增民营企业3000户

《意见》明确 , 该区将积极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倍增计划” , 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 , 新增民营企业3000户 , 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0户 , 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翻番 ,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高于70%;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70%;力争培育1-2户年营业额超百亿元企业 , 1-2户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 。

此外 , 为激发民营企业家创业热情 , 培养壮大企业家队伍 。 该区将重点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 , 5年内培养10名以上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家 , 1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知名企业家 , 1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 , 并将建立评选结果运用激励机制 , 每年评选出10户优秀民营企业、2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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