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医院院长受贿2000余万元被判14年

  新华社银川2月2日电(采访人员张亮)采访人员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原院长杨银学受贿案日前一审宣判 , 杨银学受贿200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2003年至2017年期间 , 被告人杨银学利用担任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127万余元、52万美元、10万港币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杨银学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数额特别巨大 , 应依法惩处 。 鉴于杨银学到案后 , 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罪行 , 其本人及亲友能够退缴部分赃款赃物 , 依据法律规定 , 可对其从轻处罚 。 决定判处杨银学有期徒刑14年 , 并处罚金240万元 , 对杨银学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没收 , 上缴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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