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新疆日报讯(采访人员石鑫报道)采访人员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近日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等12个厅局联合印发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 。

  《方案》预计 , 到2021年 , 全区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将达9.07亿平方米 , 较2017年新增取暖面积约2.27亿平方米 , 供热需求较大 。

  《方案》提出我区热源、热网建设目标 。 到2021年 , 全区清洁取暖面积达3.26亿平方米;新建及改造热网总长度达1050公里 , 其中一级热网290公里、二级热网760公里 。

  节能建筑提升方面 , 到2021年 , 全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等地城市新建居住建筑执行75%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节能建筑面积2.7亿平方米 , 其中城镇新建节能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2.2亿平方米、农村新建节能建筑及建筑节能改造约500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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