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认定依据发布 网贷、养老服务成重灾区( 八 )

  《意见》提到 , 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 , 包括单位犯罪中的上级单位(总公司、母公司)的核心层、管理层和骨干人员 , 下属单位(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层和骨干人员 , 以及其他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员 。 对于参与非法集资的普通业务人员 , 一般不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严峻形势 ,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 依法严厉打击 。 同时 , 提醒广大群众抵制诱惑 , 远离集资 , 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

  查处非法集资时

  滥用职权追刑责

  针对集资参与人权利保障问题 , 《意见》也予以明确 。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过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涉案资产处置情况等方式 , 依法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 集资参与人可以推选代表人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推选不出代表人的 , 法院可以指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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