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沧州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59件445人( 三 )

  加强协调配合 , 形成打击合力 。 为实现扫黑除恶“双赢、多赢、共赢” , 市检察院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法院的工作联系 。 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等机制 , 并会签了《扫黑除恶工作指引》 , 统一执法标准 。 全面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相衔接的案件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 , 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 。 坚持一案双问制度 , 对正在办理的涉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 一要问清案情 , 二要问清“保护伞”线索 , 已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49条 。 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研讨 , 确保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 按照中央督导组“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 , 深化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衔接配合 , 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 , 挖掘涉黑涉恶线索 。 同时结合办案 , 积极开展类案研判 , 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 , 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高质量的检察建议 , 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 2018年 , 沧州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3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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