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快组建长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 长江保护法将出台( 二 )

在加快组建长江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 , 增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过程中 , 行动计划要求 , 生态环境部、中央编办按职责分工牵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都要参与其中 。

行动计划指出 , 要强化长江保护法律保障 。 在强化法律保障的过程中 , 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将联合推动制定出台长江保护法 , 为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发展 , 全面系统解决空间管控、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航运管理、产业布局等重大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

此外 , 司法部还将参与建立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 ,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 , 加强长江流域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共享 , 构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互用机制 。

就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 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转移 ,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 , 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增化工园区 , 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 。 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 , 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 , 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 , 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 。 2020年年底前 , 沿江11省市将有序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排查 , 积极推进清理和综合整治工作 。


推荐阅读